诉讼费用问题 六十七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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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析:对于上述争论问题的处理,笔者倾向第二种意见。这是因为,当事人向人民法院提起上诉需要四个基本条件;一是享有上诉权的当事人才有提起上诉的权利;二是应当在法定的期限内提起;三是必须是针对可以上诉的判ศ决、裁定提起;四是应当提交上诉状。此外依据《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第二章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定:“上诉案件的诉讼费用,由上诉人向人民法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。”民事诉讼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至一百五十条规定中对上诉状及其内容以及上诉期限都作了详细的规定。但是并没有对何时交纳上诉费作出明确的规定,既ຂ然当事人提出上诉的就应当提交上诉状并交纳上诉费。但是交纳上诉费应当有个具体的期限,不能仅仅以上诉期限作为交纳上诉费的最后期限,因为还存在当事人申请减交和缓交以及免交诉讼费的情形。当事人提出申请,人民法院是否批准还需要一段的审查时间。因此,人民法院应当在上诉期将近届满之日向提起上诉的当事人出书面通知,告之其在一定的期限内(一般为七日)交纳上诉费,否则依据《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》第一百五十七条和最高人民法院《关于适用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้43条的规定,按照自动撤回上诉处理。在通知限定的日期内提起上诉的上诉人没有交纳上诉费的,人民法院按照ั其自动撤回上诉处理的应当制作民事裁定书。

异议提起:在民商事纠纷案件中ณ经常出现原告在诉讼中主张由á被告方支付律师代理费用的情况。按照民事诉讼立法本意以及参照国外司法理论与实践,败诉方承当胜诉方律师๲的代理费用是合理的。但是由于我们国情的复杂,诚实信用的诉讼体制尚未建立起来,恶意诉讼、律师费用协议收取等诸多庞杂问题的存在,争议的内容、标的需要多少诉讼费用等都难以确定。在这种情况下,人民法院是否可以判决败诉方แ承担胜诉方律师的代理费用?

【症结一百二十六】检察机关对诉讼费负担问题进行抗诉是否受理?

争论之点:对于上诉问题的争论有两种观点,其一是,人民检察院对人民法院就诉讼费用负担的裁é定提出抗诉,没有法律依据,人民法院不予受理;其二是,有关诉讼费用的负担问题,无论是民商事纠纷案件的判决还是裁定大多都有关于诉讼费的负担问题。因此,诉讼费用的负担也是判ศ决和裁定的一部分,因为,只要人民检察院认为判决或者裁定中的诉讼费用负担不合理的就有权提起抗诉。

【症结一百二十二】撤诉裁定中是否可以确定被告负担诉讼费用?

争论之点:关于被告是否可以负担撤诉案件的诉讼费用的问题,有两种相矛盾的观点。一种观点认为,撤诉案件不应当由被告负担诉讼费用。这是因为ฦ,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撤诉的案件由原告负担一半诉讼费用,撤诉的案件诉讼并未实际生,因此不涉及被告的义务问题,不能由被告承担诉讼费用;另一种观点认为,可以由被告负担诉讼费用。因为,上述案例是基于原被告双方在庭外达成的和解协议而撤诉的,撤诉的前提是被告承担诉讼费用,并且是双方的一种自愿的行为ฦ,人民法院应当允许。

争论之点:有关在保险合同中,被保险人或者受益人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是应当以一年、二年作为诉讼时效期间还是以五年作为ฦ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,有不同的理解。一种观点认为,依据《民法通则》第一百三十六条的规定,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诉讼时效期间为一年,所以,适用一年的规定;第二种观点认为,保险合同也是合同的一种,对保险理赔金的请求也是债权的请求,因此适用二年的规定;第三种观点认为,保险法有关于对其明确五年的规定,因此应当适用五年的规定。

第二种和第三种观点都是成立的并且都有各自的道理,只是适用不同的情况的。《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险法》第二十七条规定:“人寿保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险人或者受益人,对保险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金的权利ำ,自其知道保险事故生之日຅起二年不行使而消เ灭。”这是在保险合同中,对第二种情况即人寿保险以外的其他险种的规定,被保险人或者受益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间为ฦ二年。这是一般的民事权利,应当适用《中华人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的一般规定,诉讼时效期间为二年;

评析:对上述问题的争论,应当依据1้999年1月29日最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1o42๐次会议通过、1้999年2月11日公告公布、自1999年2月1้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民法院针对河北省高级人民法院[1998]冀经一请字第38号《关于过诉讼时效期间信用社向催款人出的“催收到期贷款通知单”是否受法律保护的请示》作出的司法解释《关于过诉讼时效期间借款人在催款通知单上签字或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批复》,以及根据《中ณ华人民共和国民法通则》第四条、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๰,对过诉讼时效期间,信用社向借款人出催收到期贷款通知单,债务人在该通知单上签字或者盖章的,应当视为对原债务的重新า确认,该债权债务关系受到法律保护。由此可见,它不是诉讼时效的中断ษ,虽然与诉讼时效中断产生相同的法律后果,即对债务人的诉讼时效从债权债务关系确认之ใ日重新按二年的期限开始计算,但是,它又不同于尚未过诉讼时效期间,而是重新开始计算诉讼时效的期间,有人称其为“恢复时效”。这应该是对民法通则中ณ关于债务人同意履行债务的一种扩大解释。英美法系国家和大6法国家民法中ณ都规定“承认”,有承认就认为是诉讼时效的中ณ断,而我们以“同意”作为诉讼时效期间中断的条件,在过诉讼时效期间的催款通知书上的签字或者盖章应当是一种“承认”司法解释界定为“债权债务”的重新า确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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